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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獎章事項

 發文字號標題
1 銓敘部77年5月19日77台華甄二字第157802號函司法院為獎勵所屬資深績優人員發給金、銀、銅質等獎牌,不得視為專業獎章
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12月5日總處培字第1050061171號函有關公教人員曾服軍職年資併計請頒服務獎章事宜
3 銓敘部96年2月13日部管四字第0962756235號函公務人員獲頒服務獎章如係未納入銓敘之人員毋須送本部登記
4 銓敘部77年6月2日77台華甄二字第160319號函台灣省交通事業機構士級人員72年換支公務人員待遇前之職工年資,不得併計請頒服務獎章
5 銓敘部102年5月28日部管四字第1023733381號書函前交通部電信總局臺灣中區電信管理局員林電信局及中區機線工務段工作員係依「交通部電信總局業務服務員管理要點」進用之人員,因非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正式任用之資位人員,性質與行政機關之臨時人員相近,應非屬獎章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所稱之公教人員
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4月15日總處培字第1040031439號函獲頒功績獎章者,如嗣後經法院判處褫奪公權確定,縱其頒給獎章之具體事蹟與犯罪行為時之身分或職務無涉,原頒給之功績獎章及其證書仍應予繳還
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6月14日總處培字第1050044645號函有關公教人員退休(職)或辭職後再任,嗣屆齡免職人員,同意比照屆齡退休人員,依規定請頒服務獎章
8 銓敘部78年2月14日78台華甄二字第228875號函原中央信託局公保處暨公保各門診中心各類醫務工作人員,早期以契約方式定期聘用之年資,得否併計請頒獎章
9 銓敘部82年7月29日82台華甄二字第0885839號書函曾任工友年資,不得併計請頒服務獎章
10 銓敘部82年9月17日82台華甄二字第0897519號書函約聘人員年資,不得併計請頒服務獎章
11 銓敘部82年12月17日82台華甄二字第0903195號書函曾任臨時編制人員年資,不得併計請頒服務獎章
12 銓敘部80年6月8日80台華甄二字第0535237號函司法官考試及格,參加司法官訓練期間之年資,得否併計請頒服務獎章
13 銓敘部81年4月27日81台華甄二字第0691952號書函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所屬職業訓練中心原隨機構改隸,未具任用資格留用人員,不得請頒服務獎章
14 銓敘部82年4月22日82台華甄二字第0823374號函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配訓練或實(學)習年資,得併計請頒服務獎章
15 銓敘部79年2月1日79台華甄二字第0358129號函公務人員因借調派駐國外服務而辦理留職停薪,致無法參加當年度考績(成),該段年資得否從寬併計請頒服務獎章
16 銓敘部87年10月29日87台甄二字第1684753號書函「編制外」之職員年資,不得採計為服務獎章之年資
17 銓敘部88年3月26日88台甄二字第1741999號書函曾服務軍職領有忠勤勳章後之積餘年資,得併計請頒服務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