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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屬喪葬津貼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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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銓敘部95年1月17日部退一字第0952585546號書函被保險人退保期間,其配偶亡故而由其女領取眷屬喪葬津貼;嗣被保險人復職後,追溯自前退保日加保,得由其女繳還原領之眷屬喪葬津貼,改由被保險人領取
2 銓敘部102年4月12日部退一字第1023711985號書函同具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子女,得否分別請領生父(母)及同具收養關係之養父(母)之眷屬喪葬津貼
3 銓敘部92年2月19日部退一字第0922221299號電子郵件公保被保險人之眷屬於其留職停薪期間內死亡,請領眷屬喪葬津貼事宜
4 銓敘部89年1月20日89退一字第1844101號函被保險人之眷屬死亡時,因身分不明,嗣經法院檢察署開具相驗證明書證明死亡者,有關公保眷屬喪葬津貼之請求權時效及核付標準
5 銓敘部90年9月27日90退一字第2068509號書函請領未為出生登記即亡故之子女眷屬喪葬津貼相關規定
6 銓敘部79年3月21日79台華特一字第0388909號函被保險人再婚,不得請領其配偶子女死亡之眷屬喪葬津貼
7 銓敘部77年11月5日77台華特一字第216513號函公保被保險人之子因病死亡,雖已滿25歲但無謀生能力,不得從寬發給眷屬喪葬津貼
8 銓敘部78年3月21日78台華特一字第251769號函公保被保險人眷屬在國內從未設籍者,其死亡後,被保險人任職之國內主管機關無法證明其眷屬身分時,得由其要保機關負責查明出具證明,報領眷屬喪葬津貼
9 銓敘部76年2月10日76台華特二字第80287號函公保被保險人與其3名子女因車禍死亡,被保險人之繼承人不得請領眷屬喪葬津貼
10 銓敘部70年7月17日70台楷特二字第19559號函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8條有關得為請領之日,以事故發生之日起算
11 銓敘部75年8月20日75台華特二字第43682號函被保險人不得以贅婿身分申請岳父母死亡之公保眷屬喪葬津貼
12 銓敘部65台謨特二字第26616號函被保險人子女喪葬津貼年齡之認定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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