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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標題業務類別日期
1 中華民國114年12月3日部銓五字第1145904594號函:檢送「聘用人員聘用契約書(範例)」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銓審司 114/12/17
2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9日部銓五字第1145881679號函:各機關應業務需要,於預算員額內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以年度契約定期聘用之人員,其與安胎事由之請假、產前假、流產假、娩假及育嬰留職停薪前後連接之各種假別、補休假及例假日期間所遺業務,得再進用聘用人員代理其職務 銓審司 114/11/13
3 中華民國114年9月25日部銓一字第1145880373號函:為加速人員遴補程序以應業務需要,各機關職務業已確定即將出缺者得預為辦理甄審(選)作業事宜 銓審司 114/10/03
4 中華民國114年9月22日部銓四字第1145878623號函:有關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進用之約聘人員簡化登記備查範圍一案 銓審司 114/09/22
5 因應考選部自113年1月1日起減列應試專業科目,各機關擬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規定,以學分或訓練時數認定職系專長及辦理調任相關作業 銓審司 113/12/25
6 關於擬任國籍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所定公務人員(含政務人員)職務,並經主管機關依規定核准得兼具外國國籍者,無須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提出具結書一案,請查照轉知。 銓審司 112/03/22
7 關於本部民國98年5月19日部銓五字第0983064559號函,所定公務人員(含政務人員)兼具外國國籍人事作業規定之修正規定與修正「各機關辦理政務人員具結區分情形一覽表」及「公務人員(含政務人員)具結書」,請查照轉知。 銓審司 112/02/20
8 關於權責機關擬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規定調任現職公務人員,應注意之相關事項一案 銓審司 111/09/13
9 關於各機關經列入公務人員相關考試任用計畫之現缺職務,該職務原約聘僱人員解聘僱時點一案,請查照轉知 銓審司 111/03/03
10 為適度保障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相關權益,各機關公務人員因育嬰留職停薪而自願調整較低職務者,於回職復薪回復原職務或與原職務同一陞遷序列之職務時,得免經甄審,且不受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第8款規定之限制。 銓審司 109/05/07
11 中華民國109年1月22日部銓五字第1094889313號令:配合職系說明書及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於民國109年1月16日修正施行,有關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認定職系專長案件,經本部重新檢討後,除另有規定外,辦理認定之相關原則 銓審司 109/01/22
12 為符機關彈性用人需求並適度保障公務人員陞遷機會,各機關辦理陞遷時,除出缺職務原職系外,得併同考量將該職務得改歸之其他職系,亦納為該職務之職系,並據以認定具有擬陞遷職務任用資格人員,依規定辦理陞遷。 銓審司 108/12/19
13 關於各機關辦理本(108)年度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相關事宜一案,請查照轉知。 銓審司 108/11/08
14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二字第10800078141號令修正「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施行細則」第6條 銓審司 108/10/01
15 有關各機關應業務需要,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或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所進用之聘僱職務代理人員,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者,如機關確實無法指定現職人員代理,同意得再進用聘用或約僱人員辦理其所遺業務。 銓審司 108/07/26
16 關於公務人員因育嬰留職停薪而調整職務及其復職相關事項之處理原則。 銓審司 108/01/04
17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2日銓敘部部銓三字第10746603591號令修正「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第13點、第14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銓審司 107/11/12
18 有關公務人員如以養育2名以上3足歲以下子女事由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得不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 銓審司 107/10/24
19 有關夫妻均為公務人員,得以養育雙(多)胞胎子女事由,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銓審司 107/05/29
20 有關公務人員辭職原因調查表修正一案。 銓審司 10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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