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陳咸亨
提升環保稽查效能,環境執法的變革者
事蹟簡介
一、啟動環保稽查新變革,將傳統管末稽查改為全廠性的深度稽查,透過污染防治設施之功能、操作情形查核,結合「資料流、質量流及金錢流」之深度稽查,讓不法情事無所遁形。
二、鼓勵主動守法,嚇阻惡意違法,強化執法裁處效度,援引行政罰法,加重裁罰不法利得,捍衛環境正義。徹底改變過去受法定罰鍰範圍限制,導致違法成本遠低於守法成本之弊病。
三、推動地方環保局、檢察署、及環保警察三方結盟,強化執法能量。透過教育訓練建制深度查核專業團隊,將加重裁罰與追繳不法利得運作標準化及模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