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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及策略方案

立案緣起

考試院第12屆104年2月5日第12次會議通過6年施政綱領後,為使施政更具方向,更有步驟與節奏感,爰採由上而下(Top-Down)方式,先由考試委員參酌先進國家經驗與作法,以前瞻性、開創性的宏觀視野,檢視當前的國家考試文官制度之政策、法規與業務,提出較具理想性之願景式議題,再就各議題與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基金監理會),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充分溝通研議。經過6個月的密集交換意見,在第12屆即將屆滿周年之際,研提「考試院第12屆公務人力再造策略方案」,做為第12屆6年的施政主軸,以期開創國家考試與文官制度新紀元。

再以考試院第12屆6年施政綱領的理念意涵為基礎,蔡委員良文等乃依據「研訂具體之行動方案」、「強化決策與行政連結」、「建立管制考核之機制」之原則,並以計畫、步驟、管考,逐步落實相關政策為準則,研提「第12屆施政綱領調控機制與行動方案」,案經院會交付全院審查會審查,再與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基金監理會及人事總處,依迫切性、可行性深入溝通後,最後務實規劃提出「考試院第12屆施政綱領之行動方案」,冀能有效落實第12屆6年施政綱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