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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進用之聘用人員,得否免經公開甄選程序,改聘為同機關辦理公務人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之聘用人員

所詮釋之法令條文:
一、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9條第3項
二、補充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規定
發文字號:
銓敘部109年11月26日部銓四字第1094984458號書函
法規釋例內容:

一、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8 年11 月19 日總處組字第1080048319 號書函略以,考量為利機關用人彈性及時效,並避免有濫用私人之虞,機關進用約僱人員仍採公開甄選為原則,惟倘機關擬將內部現職約僱職務代理人,改僱為本機關其他職缺之約僱職務代理人,是類人員新僱時即已經公開甄選,爰應得由各機關就其資格條件、僱用期間之工作績效,秉用人公正原則依機關內部管理規定,免經公開甄選程序。
二、 本部108 年12 月3 日部銓三字第1084860209 號書函略以,倘機關擬將辦理某甲公務人員職缺業務之現職聘用人員,改聘為同機關辦理某乙公務人員職缺業務之聘用人員,以是類人員於新聘時即已經公開甄選,爰得由機關就其資格條件、約聘期間之工作績效,秉用人公正原則依機關內部管理規定,免經公開甄選程序辦理。又本部109 年3 月13 日部銓三字第1094903451 號電子郵件略以,機關辦理某甲公務人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的現職聘僱人員,得否免經公開甄選改聘僱為同機關辦理某乙公務人員職缺業務的聘僱人員,應先行確認某乙職缺是否符合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等規定得聘僱職務代理人的要件,至於聘僱人員是否免經公開甄選一節,亦參考前開人事總處108 年11 月19 日書函及本部108 年12 月3 日書函釋辦理。
三、 有關機關公務人員因病申請延長病假期間代理其所遺業務之現職聘用人員,得否免經公開甄選,遴補為同機關辦理公務人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之聘用人員,請參考前開本部108 年12 月3 日書函及109 年3 月13日電子郵件解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