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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處理職務代理事宜時,請確實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本部函釋相關規定辦理

發文字號:
銓敘部101年6月7日部銓三字第1013547286號書函
內容:

一、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有關職務代理之期限及所具資格等,均已明文規定,並經本部歷次解釋在案。茲為期各機關辦理職務代理案符合相關規定及維護代理人員權益,爰整理本部歷來對注意事項相關規定之重要解釋並予重申,請於處理職務代理事宜時,確實依規定辦理。
二、檢附注意事項重要函釋內容彙整表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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