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100 年3 月31 日考試院第11 屆第130 次會議同意辦理,國民中、小學在無須調整主管列等,而無引致列等失衡問題之前提下,得僅合併設會計室而不同時合併設人事室;惟未來各該學校如不予合併設室時,宜由主管機關本於權責就現職人員改派適當職務,不得據以要求留用。
| 性騷擾申訴 | 隱私權政策 | 詳細位置及交通資訊 | 電話表 | 資訊安全政策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本部地址:11603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Address:1-2 Shih-yuan Road, Wenshan District, Taipei,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電話總機:(02)8236-6666
傳 真 機:(02)8236-6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