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位置:首頁 > 銓敘法規 > 法規函釋及案例 > 肆、陞遷 > 陞遷程序事項
:::
:::
Facebook Line Twitter Plurk |

機關為因應疫情需要,避免群聚,得在不違反相關規定之前提下,改以視訊方式召開考績或甄審委員會

所詮釋之法令條文:
一、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第4條第1項
二、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項
發文字號:
銓敘部110年7月2日部銓一字第1105363150號函
法規釋例內容:

       基於公務人員考績法(以下簡稱考績法)、公務人員陞遷法(以下簡稱陞遷法)等相關規定並未就考績或甄審委員會等會議之開會方式予以限制,各機關為因應疫情需要,避免群聚,得衡酌業務需要及實務運作情形,如能確保避免遺漏舛誤或無洩漏秘密之虞及資訊安全,並確實遵守有關除工作人員外不得錄音、錄影等限制,得在無違反考績法及其施行細則、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陞遷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前提下,改以視訊方式(委員須同時於機關指定之處所共同參加視訊會議)召開考績或甄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