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位置:首頁 > 銓敘法規 > 法規函釋及案例 > 玖、差假 > 休假事項
:::
:::
Facebook Line Twitter Plurk |

公立學校教職員,如由行政機關令調轉任公務員,其連續服務之年資,准予併計休假

所詮釋之法令條文: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7條及第8條
發文字號:
銓敘部63年5月4日63台為典三字第11532號函
法規釋例內容:

公立學校教職員,如由行政機關令調轉任公務員,其連續服務之年資,准予併計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