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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任職一段期間後應徵入伍,退伍復職年資銜接者,其復職當年休假日數

所詮釋之法令條文: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8條
發文字號:
銓敘部95年11月15日部法二字第0952716602號令
法規釋例內容: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入伍服義務役後復職,或服義務役退伍初任公務人員,年資銜接者,其復職或任用當年之休假,以復職或任用前一年年終之休假年資,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7 條第1 項所定日數,乘以復職或任用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後,於復職或任用(仍須俟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完成)時起核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