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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因輸卵管外孕,接受「MTX(Methotrexate)藥物治療」,得核給流產假

所詮釋之法令條文: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4款
發文字號:
銓敘部110年5月6日部法二字第1105349948號電子郵件
法規釋例內容:

     經函准衛生福利部110 年3 月19 日衛部醫字第1100109641 號書函轉請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同年4 月23 日台婦醫字第110049 號函表示意見略以,MTX 藥物治療係子宮外孕治療方式之一種,臨床上主要治療對象之妊娠週數幾乎均小於12 週,建議可依懷孕未滿12 週流產者給予流產假。是以,女性公務人員因輸卵管外孕,接受「MTX(Methotrexate)藥物治療」,得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 條第1 項規定核給流產假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