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所定喪假,係因應料理喪事需要而設。公務人員之尊親屬或配偶因故失蹤,經法院判決死亡宣告,以死者遺體不存,原無喪葬之實質,若以擇時舉行祭奠,視為具有喪假之事實,同意視需要酌給喪假。
| 隱私權政策 | 詳細位置及交通資訊 | 電話表 | 資訊安全政策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本部地址:11603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Address:1-2 Shih-yuan Road, Wenshan District, Taipei,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電話總機:(02)8236-6666
傳 真 機:(02)8236-6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