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應考試經核准之公假日數,其間之例假似無扣除與否之問題。蓋在通常情況之下,例假日並不上班辦公;既不上班辦公,則應考試者自無須請假,機關自亦無須列為公假。至於奉派受訓者,既已核准給予公假受訓,受訓完畢即應按時上班到公,自不宜在核准之公假日數內再予扣除例假日。
| 性騷擾申訴 | 隱私權政策 | 詳細位置及交通資訊 | 電話表 | 資訊安全政策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本部地址:11603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Address:1-2 Shih-yuan Road, Wenshan District, Taipei,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電話總機:(02)8236-6666
傳 真 機:(02)8236-6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