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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經排定例假日當班輪值,得以公假前往參加全民英檢

所詮釋之法令條文: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4條第6款
發文字號:
銓敘部94年8月17日部法二字第0942529443號書函
法規釋例內容:

       本部94 年3 月8 日部法二字第0942474590 號書函略以,公務人員參加由教育部補助研發之「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並由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主辦之全民英檢,建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現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以下簡稱請假規則)規定衡酌認定;至於本年全民英檢之施測日期均為星期六及星期日之假日期間,似無核給公假之問題。惟基於提高公務人員英語能力之政策鼓勵立場,有關交通運輸、警察、消防、海岸巡防、醫療及關務等全年無休為民服務應實施輪班輪休制度之機關(構)所屬公務人員,經排定例假日應到公服勤者,得由服務機關依請假規則規定,覈實衡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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