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機關先行墊付資遣人員之養老給付,擬以要保機關名義領取該項養老給付歸墊,經公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現為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第21 次法律顧問會議決議:「被保險人請領養老給付,必須依法令所規定手續辦理,在法令未作修正前,不宜變更已有規定。」
本部地址:116204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Address:1-2 Shih-yuan Road, Wenshan District, Taipei,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電話總機:(02)8236-6666
傳 真 機:(02)8236-6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