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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畏罪自殺死亡,得從寬核發死亡給付

所詮釋之法令條文: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27條及第39條
發文字號:
銓敘部66年9月13日66台楷特二字第20898號函
法規釋例內容:

       經公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現為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法律顧問第8 次會議決議:「被保險人某甲畏罪自殺死亡,並不受公務人員保險法第19 條(現為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9 條)不予給付之限制,死亡給付,應予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