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現為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法律顧問第8 次會議決議:「被保險人某甲畏罪自殺死亡,並不受公務人員保險法第19 條(現為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9 條)不予給付之限制,死亡給付,應予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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