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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生效後於辦理交代期間得否執行職務

所詮釋之法令條文: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條
發文字號:
銓敘部72年1月27日72台楷特三字第61474號函
法規釋例內容:

      公務人員退休生效後,已無公務人員身分,雖在奉准延長辦理交代期間,除於辦理交代所必要之範圍外,應不能繼續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