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
銓敘部111年7月19日部退三字第1115456457號函
內容:
教育部所屬國立大學附設醫療機構公務人員危勞職務年齡標準表
銓敘部109年12月21日部退三字第1095308964號函核備
銓敘部111年7月19日部退三字第1115456457號函核備修正
機關
| 單位
| 職務
| 退休年齡
|
自願 |
屆齡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及所屬金山分院、北護分院、新竹臺大分院及雲林分院 |
全院,但以下單位不適用:
1.總院:
(1)檢驗醫學部
(2)影像醫學部
2.雲林分院:
門診部之轉診中心 |
護理師 |
55 |
60 |
護士 |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
全院 |
護理師 |
護士 |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 |
全院 |
護理師 |
護士 |
附註:本表自111年7月1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