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目前位置:首頁 > 人事法規 > 解釋函令 > 拾壹-1、退休(公務人員) > 早期退休人員年節照護金事項
:::
Facebook Line Plurk |

退休人員之配偶居住大陸地區者,不得領取有配偶年節照護金

發文字號:
銓敘部78年11月9日78台華特三字第341373號書函
內容:

       早期退休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困難之退休公教人員,其配偶居住大陸地區者,未與退休人員共同生活,自不受退休人員贍養,不合請領「有配偶」年節特別濟助金(現為年節照護金)之條件。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