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申請人既已依規定於中秋節之前即提出申請,且經嗣後查證符合發給規定,因此,其年節特別濟助金(現為年節照護金)之發給,自應視同節前首次提出申請,而其原退休機關並應依規定補發其85 年中秋節特別濟助金(現為年節照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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