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 年底以前退休支領一次退休金人員,復再任公務人員,嗣於69 年1 月以後再行退休,依退休法令規定未再核發退休金,如生活困難者,得發給年節特別濟助金(現為年節照護金)。
| 性騷擾申訴 | 隱私權政策 | 詳細位置及交通資訊 | 電話表 | 資訊安全政策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本部地址:11603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Address:1-2 Shih-yuan Road, Wenshan District, Taipei,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電話總機:(02)8236-6666
傳 真 機:(02)8236-6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