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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1月1日起,改以徵集接受4個月之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年資,得依規定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俾併計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

發文字號:
銓敘部101年2月8日部退三字第1013557603號書函
內容:

       83 年1 月1 日以後出生之役男係自102 年1 月1 日起,改以徵集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履行兵役義務。爰考量上述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既屬義務役範疇,未來公務人員具有是項年資者,自得依前開相關規定,檢證補繳退撫基金費用,俾併計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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