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科長宜佳
111年得獎者Q版圖
源頭管制、淨零減排—臺灣空污防制的領航者
一、107年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公布後,參與並督導近50項的固定污染源(工廠)及空氣品質相關法規命令,從源頭管制、管末排放管制、空污防制設施管理、預防管理及行政配套等方面,為空氣品質改善提供更完善之管制工具。
二、指導各地方政府首次依法研訂「空氣污染防制計畫」,邀請專家學者協助審查並強化防制工作,並追蹤國公營事業推動空污減量,改善鍋爐燃燒技術、推動使用環保金爐等,使細懸浮微粒(PM2.5)年均濃度相較105年改善28%,提前達標。
三、研擬溫室氣體減量相關子法及配套方案,奠定減碳基礎,推動與國際接軌之排放管理制度,鼓勵事業主動配合,更建立國家溫室氣體減量法規資訊網,提升各界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