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主任檢察官一書
科學證據為本、科技偵查為先-厚植營業秘密保護根基的護衛者
一、澄清吏治、守護治安,不畏艱難壓力縝密蒐證,積極偵辦不法,將被告起訴判刑;成功溯源破獲馬祖首宗國際人蛇集團案,維護經濟秩序安定有功。
二、查賄有成,偵辦馬祖歷來最大規模賄選案,經法院判刑及判決當選無效確定,端正選風,贏得人民信賴,維護選舉公平正義。
三、因應營業秘密法修法,擘劃法制革新,從源頭促進企業營業秘密保護意識,建構我國營業秘密層級化保護體系,厚植營業秘密保護根基,保障經濟發展及國家安全。
四、健全防疫法制,109年2月奉派擔任法務部於疫情指揮中心聯繫窗口,積極參與指揮中心法制組、物資組運作,防堵破口,致力解決法制疑義、維護疫情期間執法戰力。
五、行政院成立跨部會「物價聯合稽查小組」主動稽查,居中擔任主要幕僚,協調整合各部會意見,研擬物價稽查策略,並執行密集聯合稽查,致力穩定國內民生物價,著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