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副局長蘭芝
因時制宜、精益求精—戮力守護我國外匯存底的管理者
一、掌握國際利率匯率走勢,研擬穩健之投資策略,動態調整外匯存底投資組合,提高收益。108至112年平均每年盈餘繳庫數約新臺幣1,800億元,占國庫歲入比率平均每年逾7%,為我國國庫歲入之穩定來源,對國家經濟效益顯著。
二、推動將綠色債券納入外匯存底投資標的,110至112年平均每年實際投資成長幅度皆超越目標值;持續與國際債券發行機構與國際金融機構交流相關議題,增進國際社會公益。
三、110至111年進行全盤系統性修訂,將央行內部多年來陸續訂定之外匯資產管理運用各項業務規範,集成具有邏輯層次的規範架構,建立更明確的內控制度,以資同仁遵循。
四、承擔法遵職責,了解美歐重要金融法規變革內容,分析陳報對外匯存底交易之影響,協助同仁簽署各式協議同意書,以遵循國際金融法規,確保外匯存底交易不因不合規而受影響,維護央行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