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主任檢察官靜薰
革新法制、淨化金流—守護國家韌性的法治實踐者
一、完成《洗錢防制法》全文修正,以刑責納管虛擬資產及第三方支付業者,並訂定限制人頭帳戶交易、使信託關係透明之子法,補足法制漏洞,確立防制洗錢及打詐法規基石,提升國際評鑑競爭力。
二、開制度先河,成功爭取百名檢察官助理上路;積極接洽警政署、集保結算所,成功介接金融資料庫;訂定金融資料調閱電子化平臺管理要點,確保資安及個資;於擴大利得沒收憲法訴訟攻防辯論,獲合憲判決。透過人力精進、科技強化、法制深化三管齊下,全面提升打擊犯罪效能,澈底剝奪犯罪所得,捍衛人民財產。
三、偵辦各類重大案件,並於派駐金管會期間,積極逐案剖析不法事證,提出法律意見,檢金協作打擊不法,穩定金融秩序。
四、擬具《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檢察機關辦理揭弊案件參考措施,並修訂檢察機關妥速因應重大災害應行注意事項,強化廉能肅貪及社會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