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職人員年資併計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規定,由公(政)務人員退離給與之各支給機關以書面處分向各相關「社團」(公務人員部分)與「領受人」(政務人員部分)追繳溢領之退離給與。經向各支給機關初步清查返還情形,截至民國107年8月10日返還期限止,各相關「社團」與「領受人」返還溢領退離給與概況如下;對於尚未返還溢領退離給與之社團,後續將依規定移送行政執行;於尚未返還之退職政務人員部分,將向社團請求連帶返還;社團如仍未繳還,將依規定移送強制執行。
一、社團返還公務人員部分:
單位:萬元
|
社團名稱
|
應追繳金額
|
已返還金額
|
1
|
中國國民黨各級黨部
|
569萬
|
0
|
2
|
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及其分社
|
10,995萬
|
0
|
3
|
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
|
6,035萬
|
5,875萬
|
4
|
中國童子軍總會
|
129萬
|
0
|
5
|
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
|
419萬
|
400萬
|
6
|
世界反共聯盟中國分會
|
88萬
|
0
|
7
|
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
17萬
|
17萬
|
8
|
中央廣播電台
|
276萬
|
0
|
|
合計
|
18,482萬
|
6,294萬
|
二、領受人(政務人員)返還部分:
單位:人:萬元
應追繳人數
|
應追繳金額
|
已返還人數
|
已返還金額
|
17人
|
3,405萬
|
3人
|
140萬
|
備註:以上數據僅以公務人員及政務人員為限,不含軍、教及公營事業等其他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