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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年資併計社團專職人員年資截至107年8月10日止應追繳溢領退離給與之情形

依「公職人員年資併計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規定,由公(政)務人員退離給與之各支給機關以書面處分向各相關「社團」(公務人員部分)與「領受人」(政務人員部分)追繳溢領之退離給與。經向各支給機關初步清查返還情形,截至民國107810日返還期限止,各相關「社團」與「領受人」返還溢領退離給與概況如下;對於尚未返還溢領退離給與之社團,後續將依規定移送行政執行;於尚未返還之退職政務人員部分,將向社團請求連帶返還;社團如仍未繳還,將依規定移送強制執行。
一、社團返還公務人員部分:
 單位:萬元
 
社團名稱
應追繳金額
已返還金額
1
中國國民黨各級黨部
569
0
2
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及其分社
10,995
0
3
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
6,035
5,875
4
中國童子軍總會
129
0
5
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
419
400
6
世界反共聯盟中國分會
88
0
7
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17
17
8
中央廣播電台
276
0
 
合計
18,482
6,294
二、領受人(政務人員)返還部分:
單位:人:萬元
應追繳人數
應追繳金額
已返還人數
已返還金額
17
3,405
3
140
備註:以上數據僅以公務人員及政務人員為限,不含軍、教及公營事業等其他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