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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人員之陞遷情形

  考試院今(22)日召開第13屆第118次會議,銓敘部以「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人員之陞遷情形」為題進行業務報告,報告中除分析自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下簡稱初等考試) 87年首次舉辦以來,迄111年6月30日止,經由初等考試及格人員進入政府部門服務後相關任職情形外,並分別依任用、陞遷、俸給及考績等相關法制規定,探究其初次陞任、初次陞任薦任官等、陞任現職主管職務及俸給支給等面向之職涯發展。
  銓敘部在報告中分析,初等考試及格任職迄今,離職人員約一成,約二成以再應其他一般公務人員較高等級考試及格任用,其餘多以該資格繼續任職,至於初等考試及格資格繼續任職之現職人員進入公部門後,經一定年資歷練可陞任至相當職務,亦得擔任主管職務,且其進用時多擔任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職務,以委任第一職等本俸一級起敘,每月最低俸給總額(新臺幣〈以下同〉31,450元)已較基本工資月薪數額(111年為25,250元,112年為26,400元)為優,且與其職責程度尚屬相當,並隨著資歷增長及職務陞遷,俸給總額亦能逐步獲得提升。
  銓敘部也強調,現行規定已有使初等考試及格人員,得依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委(薦)任公務人員晉升薦(簡)任官等訓練合格,取得較高官等任用資格之機制,藉此讓其於政府部門安心服務,並可逐步晉升薦任官等或簡任官等職務,另得依職涯地圖進行職涯規劃,使其有多種職涯發展選擇,鼓勵其在政府部門久任。
  考試院黃院長最後提示,請銓敘部持續關注初等考試及格公務同仁陞遷情形、工作職能、職涯培育等人力資源積極發展功能,以安定公務機關最基層人力。(1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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