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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整併相關單位成立監理司,公務人員退撫保基(儲)金監理業務走入新時代

  配合考試院組織調整及因應今年7月1日初任公務人員適用個人專戶儲金新退撫制度的實施,銓敘部整併考試院及銓敘部所屬的監理機關及單位,於4月30日成立監理司,6月1日完成業務整併,監理範圍涵蓋原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及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同時納入上述新制的公務人員退撫儲金,並就該3個基金成立3個任務編組的監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皆由銓敘部長兼任,執行秘書則由監理司司長兼任。
  銓敘部說明,3個監理委員會負責各自基金的審議、監督及考核業務,幕僚作業則由監理司分科辦理,監理委員會按季開會,並視需要得召開臨時會。監理委員任期為2年,由政府機關代表、參加基金人員代表及專家學者組成,且法規要求參加人員代表應考量衡平性與專業性,由具備專業學識或經驗者優先擔任。
  銓敘部表示,近日已分別於5月26日、7月17日及7月21日召開公保第75次、退撫基金第133次及退撫儲金第1次的委員會議,主要審議113年度基金運用計畫、預算及運作規範等事項;並於8月10日考試院第13屆第148次會議,就監理司之業務運作及規劃,向院會提出報告。
  銓敘部表示,未來監理司除沿襲原退撫基金監理會時代所建立的典範外,將透過與國內外退休基金交流的方式,學習與參採其監理經驗,精進監理機制;其次則希望藉由本次組織調整,整合原退撫基金監理會及公保監理會的人員專業與稽核資源,建構專業團隊,協助建置新設的退撫儲金監督機制,並持續精進監理作為,以保障全體參加人員的退撫保權益。(11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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