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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報導「外表不影響專業為何仍被歧視?履歷『不貼照』盼臉部平權」銓敘部回應說明

  針對媒體上週五(9/15)登載「外表不影響專業為何仍被歧視?履歷『不貼照』盼臉部平權」文章,其中提及行政院身障者權益小組2020年8月決議,要求勞動部協助宣導臉部平權,銓敘部須修改公務人員履歷表,不再貼照片,而銓敘部給的答覆至今沒有明確時間表等說法。銓敘部表示,為回應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會議決議,避免以貌取人的狀況發生,銓敘部業於111年6月17日修正公務人員履歷表,已經刪除「照片」欄位。
  銓敘部說明,鑑於公務人員履歷表,是各機關辦理初任公務人員送審的法定表件,且與公務人員任用、俸給、考績、退撫等權益有密切相關,為兼顧公務人員個人隱私權保障,審酌照片主要是供服務機關利於識別之用,與個人工作能力無涉,銓敘部已修正公務人員履歷表,並刪除「照片」欄位,同時將修正後的格式,公告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常用表格下載」專區,並通函中央暨地方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配合辦理,以避免就業歧視爭議。(11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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