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警察人員525俸額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80%,外界對銓敘部說法有所誤解,說明如下:
一、 銓敘部所說修法後的月退休所得「上限」金額是7.4萬元,係指警察人員525俸額退休所得替代率80%的最高金額,並作為與其他公務人員差距的對照;此與外界因不瞭解退撫制度的用語,簡化說成八成退警會領7.4萬元,兩者實在大不相同。退休人員即使是相同退休所得上限,也會因為退休年資新制和舊制年數組合不同、退休俸額等條件不同,實際月退休所得自然有個別差異性。
二、 採用法定的月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當作計算標準,乃是任何修法過程評估方式的做法。對於外界誤解銓敘部刻意誇大的指責,銓敘部感到遺憾。
三、 本次修法的最關鍵之處是不公平對待,單獨將警察人員替代率上限由60%提高到80%,而且不會逐年調降,遠高於其他公務人員調降至60%,且高於原相同等級的公務人員月退休所得,繳費相同但給付差距甚大,這才是銓敘部反對的主要原因。(114-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