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位置:首頁 > 公告資訊 > 新聞稿
:::
:::
Facebook Line Twitter Plurk |

研議擴大專技人員轉任,放寬調任限制,以強化政府施政能量

為因應外在環境變遷及機關專業用人需要,提升政府治理能力,銓敘部持續研擬專技人員轉任制度的變革。繼109年10月15日於院會提出轉型構想後,為期政策務實可行,銓敘部密集邀集諮詢相關機關與人員凝聚共識,並於考試院今(17)日第13屆第15次會議,再次提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制度轉型構想賡續辦理情形」,提出未來轉型步驟及政策方向。
銓敘部表示,本次所提方案,在兼顧機關業務需要及與現職人員權益衡平原則下,擬議務實可行,如擴大專技高考類科及其得適用之職系、針對過去各年度錄取不足額類科提高專技轉任人員名額、成立遴選委員會並納入相當比例外聘委員辦理遴選相關事宜、針對具碩士學歷且有一定年限執業年資研議得以薦任第七職等直接任用、鬆綁資深績優專技轉任人員職系限制、縮短晉升簡任官等年資條件等,此外也將研議新增公職律師、公職建築師職務辦理訴訟、設計、簽證等業務,以及按件計酬制度的可行性。以上項目,如經修法通過,用人機關即得多元進用人力,並有效暢通現職專技轉任人員陞遷管道。
黃院長表示,專技人員考試與公務人員考試均同為政府取才管道,在兼顧考試用人政策的前提下,這項政策可以落實多元取才、用人彈性的精神,強化政府施政能量,提供更優質服務。惟在推動步驟上,應將某些考試類科長期錄取不足額部分,作為第一優先應解決的問題,再擴大實施;此外,在提升現職專技轉任人員陞遷權益及職涯發展規劃之際,也應兼顧現職人員之公平權益。
最後,黃院長表示,本案尚有許多細節需進一步研議,請銓敘部參照與會委員意見,依照修法程序及時程辦理,其中涉及行政院權責部分宜於與人事總處共組之工作圈中解決,期望在修法過程中能將擬議方案內容闡述更詳細、更周延、更具體,穩健逐步建構完善的專技轉任制度。(109-12-17)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