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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檢視及檢討醫事人員人事法制及銓審情形

       考試院今(23)日召開第13屆第54次會議,銓敘部以「醫事人員與一般公務人員適用法規及銓審情形之比較」為題進行業務報告,就醫事人員人事制度及銓審概況重點說明,並與一般公務人員適用法規比較分析,以及說明醫事人員人事法制檢討與精進情形。
       銓敘部報告指出,為靈活人事進用及管理,醫事人員採證照用人,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師類、士(生)類醫事證書者,可取得各該類別醫事職務師(三)級、士(生)級醫事人員任用資格。另外,醫事人員任用、試用、任用年資採計、俸級核敘及晉敘等各方面,均與一般公務人員適用規定有別。
       銓敘部報告統計,截至110年7月31日止,經該部銓敘審定的現職醫事人員共有27,267人,女性計22,185人(占81.36%),男性5,082人(占18.64%),其中以公立醫療機構21,312人最多(占78.16%),公立學校4,754人次之(占17.44%),政府機關1,201人最少(占4.40%)。又各類醫事人員以護理師及護士18,335人最多(占67.24%),其次為醫師、中醫師及牙醫師4,308人(占15.8%),醫事檢驗師及醫事檢驗生1,172人再次之(占4.3%)。
       銓敘部報告中進一步表示,近期因應各機關防疫業務需要,除同意相關公立醫療機構得合併編制員額總數計算醫事職務配置比例外,亦將審慎研議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建議該署科長得由相關醫事人員擔任之妥適性。此外,銓敘部與衛生福利部等相關主管機關積極落實證照用人精神,公立醫療機構醫事人員領有師級證書而擔任較低級別職務情形,已顯著改善。
       考試院黃院長最後提示,感謝醫事人員這一年多來奮力守護國人健康,希望銓敘部基於醫事人員人事法制彈性用人精神,持續關注醫事人員與一般公務人員適用人事法規及銓審情形,於兼顧政府功能發展及維護官制官規之衡平下,瞭解實務運作狀況,並廣納委員及各界建議,積極檢討相關規範,使醫事人員人事制度更完善妥適,符合時代需求。(11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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