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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需要,配合調整109年辦理公務人員協會業務之相關事項。

一、各協會報送會務資料備查部分:
(一)各協會之會務資料如僅先經理(監)事會議決,須再提報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議決者,得俟疫情較趨穩定時,視情況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後,再送部備查。
(二)各協會如未能於109年3月底前召開理(監)事會議或會員(代表)大會者,得俟疫情較趨穩定時,經提報理(監)事會議或會員(代表)大會議決後,再另案送部備查。


二、本部補助協會活動經費部分:
(一)經本部審核補助之計畫須變更者:經本部審核補助之計畫如須變更計畫項目、實施期間及預估經費者,本部均從寬認定,且變更計畫不以一次為限。
(二)經本部審核補助之計畫未能執行者:各協會如未能於年度內執行補助活動者,考量係因防疫期間之特殊情形,將從寬不列入本部3年內不予補助之對象。
(三)經本部審核補助之計畫,其執行情形不辦理績效評量:各協會經費補助計畫恐因防疫需要,致請撥及核銷時程延後、實際花費總額或出席人數不如預期比率,將影響執行結果,109年爰均不辦理績效評量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