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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公務人員福利互助如廢除,是否由公務人員協會接辦,繼續運作?

地方公教人員福利互助制度是否停止辦理並依年資辦理結算,事涉地方主管機關權責,公務人員協會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公務人員協會得辦理「會員福利事項」,亦即各級公務人員協會得依會務自主原則,斟酌協會本身之特性與需要辦理會員福利事項,是以宜俟協會成立時再自行衡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