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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5年3月26日考試院令修正「警察官職務等階表乙、地方警察、消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二直轄市政府消防局」、「警察官職務等階表乙、地方警察、消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三臺灣省、福建省各縣市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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