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部特二字第10338535572號
主旨:公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銓敘部、考選部。
二、修正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第4條第2項。
三、前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之法規草案項下。
四、任何人得於民國103年7月6日前以書面或電話方式向本部特審司第二科翁靜珊小姐(電話:02-82366582,傳真:02-82366600,電子郵件帳號:sunlight0217@mocs.gov.tw,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陳述意見。
部長 張 哲 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