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位置:首頁 > 銓敘法規 > 法規草案 > 退撫司
:::
:::
Facebook Line Twitter Plurk |

公告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

主旨:公告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銓敘部。
二、修正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1條。
三、本案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cs.gov.tw)銓敘法規之法規草案項下。
四、任何人得於民國111年9月22日前,以書面或電話方式向本部退撫司第五科承辦人張家祥(電話:02-82366866,傳真:02-82366648,電子郵件帳號:dosp@mocs.gov.tw,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