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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發生死亡或失能事故,得否依據總統褒揚令准予核給因公死亡或失能給付

所詮釋之法令條文:
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1項第1款
發文字號:
銓敘部85年9月19日85台特一字第1361428號函
法規釋例內容:

       經提公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現為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第65次法律顧問會議獲致決議:「總統褒揚令不能做為依盡力職務積勞過度核給因公給付之唯一依據,惟如果總統褒揚令之褒揚事蹟,合乎公保因執行公務以致死亡、殘廢(現為失能)之條件,並由機關舉證者,同意發給該項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