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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新北市政府公務人員危勞職務年齡標準表」自110年3月4日生效

發文字號:
銓敘部110年3月4日部退一字第1105330038號函
內容:

       「新北市政府公務人員危勞職務年齡標準表」業予核備,自110 年3 月4日生效。

新北市政府公務人員危勞職務年齡標準表
銓敘部107 年12 月28 日部退五字第1074666108 號函核備
銓敘部110 年3 月4 日部退一字第1105330038 號函核備修正

機關 職務 退休年齡
自願 屆齡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 護士 55
 
60
 
護理師
新北市立八里愛心教養院 護士
護理師
新北市立仁愛之家 護士
護理師

附註:
一、新北市立聯合醫院院長室及社區醫學部預防醫學科之護士及護理師,非本表適用對象。
二、新北市立八里愛心教養院護理師兼任組長職務者,非本表適用對象。
三、本表自110 年3 月4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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