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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司法院所屬法院及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公務人員危勞職務年齡標準表」自111年1月1日生效

發文字號:
銓敘部110年1月4日部退四字第11053018631號函
內容:

       司法院所屬法院及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公務人員危勞職務年齡標準表

銓敘部108 年1 月7 日部退四字第1084658482 號函核備
銓敘部110 年1 月4 日部退四字第11053018631 號函核備修正

機關 單位 職務 退休年齡
自願 屆齡
司法院所屬法院 法警室 法警 50 59
副法警長 53 62
法警長 53 62
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 法警室 法警 50 59
副法警長 53 62
法警長 53 62

附註:本表自111 年1 月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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