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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關事項

 標題更新日期
1  試用人員於12月2日以後調任其他機關,當年於新任職機關始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者,應由新任職機關辦理當年度考績 113/01/18
2  奉派執行職務意外失蹤,得否以原職參加年終考績並依考績結果晉支薪級及發給獎金 113/01/18
3  公務人員考績經銓敘審定後,如其於該考績考核期間經權責機關核定發布生效之平時考核懲處嗣經救濟機關撤銷,機關應如何處理 113/01/18
4  受考人於考核期間全無工作事實或僅有部分工作事實,機關應如何辦理其考績 113/01/18
5  因案停職人員,在停職中得否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發布其一次記二大功辦理專案考績敘獎 113/01/18
6  原任委任人員經高考筆試錄取,實務訓練期滿並派代薦任職務後,於年終辦理考績時仍在試用,得否辦理另予考績 113/01/18
7  各機關對公務人員所為之一次記二大過處分,無懲處權行使期間限制;記一大過、記過或申誡處分,自違失行為終了日起逾五年者,不予追究 111/02/21
8  機關如於事後知悉所屬公務人員過去違法失職行為,或原於所屬公務人員涉案年度所為考績評定有違誤情事,應視個案事實予以適當處理 111/02/21
9  簡任機要人員於考績年度中以先升後訓方式調任簡任非機要職務,當年併資辦理年終考績,考列乙等以上時得否晉敘 111/02/21
10  公務人員之年終考績於考績年度12月經單位主管評擬、考績委員會初核及機關首長覆核後,至當年12月31日期間,倘受考人有新增之獎懲或差假紀錄,或於機關內職務異動,應如何處理 111/02/21
11  試用人員於試用期間1次記2大功,不得予以專案考績 110/04/12
12  帶職帶薪進修人員其考績應如何辦理 110/04/12
13  公務人員參加當年年終考績依法晉敘俸級,而於翌年1月2日至5月31日退休生效者,其考績如何列冊辦理 110/04/12
14  試用人員於1月份到職,在法定期間內送審,並在考績年度內填具試用期滿成績送審書報請改實者,得否參加當年度考績 110/04/12
15  現職公務人員復應考試筆試錄取,分配原機關或其他機關實施實務訓練,派代送審相關事項 110/04/12
16  警察人員任本階職務滿10年,其中1年考績列丙等或在不得晉敘期間之考績,得適用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3條規定辦理考績 110/04/12
17  公務人員考績如經誤核,應於法定期間內申請復審(更正),未於法定期間內申請復審(更正)者,其溢支之薪給應予追繳 110/04/12
18  停職中辦理之專案考績如何執行 110/04/12
19  某地政事務所測量員某甲因連續曠職4日以上,經一次記二大過免職後死亡,其曠職期間已支領之俸給得否免予追繳 110/04/12
20  某甲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規定調任薦任技士,其90年考績得否晉敘 11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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