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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關事項

 標題更新日期
1  各主管機關不得依公務人員激勵辦法規定,選拔其他主管機關之現職人員為模範公務人員 111/12/02
2  公務人員激勵辦法有關即時獎勵之方式、名額、核定程序及表揚等規定係授權由各主管機關訂定,並未擴大授權由各機關(構)自行訂定,或擬具相關作業規範草案後,再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110/04/14
3  公務人員激勵辦法所稱等值之獎勵係指商品禮券或非以現金方式發放之禮品,並不包含獎金及得直接兌換現金之現金禮券或郵政禮券。另軍職人員無法準用該辦法之規定核給獎勵 110/04/14
4  公務人員激勵辦法所稱主管機關及所屬機關(構)之範圍,係指各該主管機關組織法規所定具有互相隸屬關係之機關(構),不含僅具指揮、監督權責而無隸屬關係者 110/04/14
5  86年3月21日後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進用之教育人員,如係依法聘任之人員,且未具教師身分,即屬公務人員激勵辦法適用對象 110/04/14
6  機關如係依公務人員激勵辦法授權訂定之規定核給所屬即時獎勵,其獎勵額度自應依規定辦理。至如非依該辦法授權,而由機關另為之獎勵規範,因屬內部人事管理措施,本部予以尊重 110/04/14
7  公務人員於任政務職務期間,所具之獎勵事實優良事蹟,不得於其調任事務職務後,追認辦理發布事宜 110/04/14
8  臨時人員得否比照公務人員激勵辦法規定,納入機關所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及績優員工實施要點之適用對象 110/04/14
9  未具公務員身分之事業機構優秀人員毋須送本部辦理登記備查 110/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