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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事項(二)公職及業務

 標題更新日期
1  公務員擔任義勇消防人員之相關兼職及請假疑義 114/01/14
2  公務員得否依「職業訓練法」及「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受聘擔任監場或監評人員 113/12/19
3  公務員不得兼任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 113/12/19
4  公務員得否從事紋(繡)眉或美甲美睫等工作疑義 113/12/02
5  公務員得否兼任食品從業人員 113/12/02
6  公務員得兼任鄰長 113/09/10
7  公務員得否兼任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中個人助理 113/01/18
8  公務員得否於公餘時間從事補習班批改作文之工作一事 113/01/18
9  公務員從事保險業務非屬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2項但書所稱「其他非經常性、持續性之工作」 113/01/18
10  從事寄養家庭相關事務係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2項所定「社會公益性質之活動」 113/01/18
11  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規定「同意」、「備查」之適用情形 113/01/18
12  公務員得否兼任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 113/01/18
13  公務員得否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兼任長期照顧服務人員工作 113/01/18
14  公務員得否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從事挖掘機相關工作 113/01/18
15  公務員得否兼任催眠師工作 113/01/18
16  民用航空法授權訂定之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所定遙控無人機飛航工作,非屬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2項所稱「領證職業」之範疇 113/01/18
17  職涯發展諮詢師非屬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2項所稱「領證職業」之範疇 113/01/18
18  國民體育法所定體育專業人員非屬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2項所稱「領證職業」之範疇 113/01/18
19  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規定之緊急醫療救護技術員非屬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2項所稱「領證職業」之範疇 113/01/18
20  公務員得否於公餘時間兼任外送平台外送員 1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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