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目前位置:首頁 > 人事法規 > 解釋函令 > 玖、差假 > 公假事項(訓練進修事項)
:::

公假事項(訓練進修事項)

 標題更新日期
1  臨時人員考試及格參加職前訓練不得適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之規定給假 110/04/16
2  公務人員就讀空中行專,參加畢業典禮給假相關疑義 110/04/16
3  公務人員自行就讀空中大學,並獲機關半數學分費補助者,於修業期滿參加畢業典禮時,尚不得准予比照經機關首長核准就讀者參加面授及考試給予公假之規定,從寬給予公假 110/04/16
4  公務人員經司法人員特考乙等司法官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並參加司法官訓練班為期2年之訓練,不得以公假辦理 110/04/16
5  民選地方機關首長經機關薦送,利用部分辦公時間進修,得核給公假 110/04/16
6  公務人員經排定例假日當班輪值,得以公假前往參加全民英檢 110/04/16
7  公務人員請公假療治期間,不宜前往進修 110/04/16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