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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資保留及年資併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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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務人員任職年資未滿15年,併計曾任其他職域工作年資之非專任人員(部分工時人員)成就請領月退休金之採計條件 113/01/26
2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或刑法瀆職罪章之離職公務人員,逾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85條所定申領離職人員退休金之辦理期限後,原有同法第24條不能受理退休之原因始消滅,不得再申領保留年資退休金 113/01/26
3  任職滿5年之公務人員離職後轉任自雇業(即自營作業者),嗣年滿65歲時,如何併計其他職域工作年資,成就請領原公務人員年資之月退休金條件 111/12/02
4  公務人員任職滿5年離職後,須轉任其他職域繼續工作且依其他職域退休法令辦理退休,始得併計其他職域年資成就公務人員月退休金請領條件,非以有無參加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為準 111/12/02
5  公務人員併計其他職域年資成就請領月退休金條件者,其所具該段其他職域年資宜否再依其他規定加發給與疑義 111/10/13
6  曾任公營事業年資併計公務人員退休年資以成就退休條件之規定 111/10/13
7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85條第4項第1款有關免職之規定不包含另有他就免職之情形 110/04/19
8  離職公務人員申請年資保留退休金,具曾支領資遣給與之年資,應連同計算不得超過退休年資採計上限 110/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