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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資保留及年資併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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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任職滿5年之公務人員離職後轉任自雇業(即自營作業者),嗣年滿65歲時,如何併計其他職域工作年資,成就請領原公務人員年資之月退休金條件 111/12/02
2  公務人員任職滿5年離職後,須轉任其他職域繼續工作且依其他職域退休法令辦理退休,始得併計其他職域年資成就公務人員月退休金請領條件,非以有無參加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為準 111/12/02
3  公務人員併計其他職域年資成就請領月退休金條件者,其所具該段其他職域年資宜否再依其他規定加發給與疑義 111/10/13
4  曾任公營事業年資併計公務人員退休年資以成就退休條件之規定 111/10/13
5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85條第4項第1款有關免職之規定不包含另有他就免職之情形 110/04/19
6  離職公務人員申請年資保留退休金,具曾支領資遣給與之年資,應連同計算不得超過退休年資採計上限 11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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