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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令釋

 標題更新日期
1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部法一字第11457794281號令:重行解釋公務員於公餘時間得否販售本人自行製作之手作品一案 114/01/06
2  中華民國113年5月13日銓敘部部法一字第11357037031號令:有關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之解釋 113/05/14
3  中華民國113年5月10日銓敘部部法一字第11357028451號令:補充本部112年1月19日部法一字第11255291301號令 113/05/13
4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部法一字第11256392671號函:關於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疑義一案 112/12/25
5  中華民國112年10月24日部法一字第11256279311號函:關於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一事 112/12/25
6  中華民國112年10月6日銓敘部部法一字第11256217411號令: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4項規定補充解釋 112/12/25
7  中華民國112年7月7日銓敘部部法一字第11255919391號令: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規定「同意」、「備查」之適用情形 112/12/25
8  中華民國112年3月1日銓敘部部法一字第11255416671號令:公務員依法停(休)職期間得於民間機構任職,上開任職範圍包括領證職業 112/12/25
9  中華民國112年1月19日銓敘部部法一字第11255291301號令: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 112/12/25
10  中華民國111年12月8日部法一字第11155155781號令: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規定(進修、育嬰、侍親、照護家庭成員及依親等)申請留職停薪者,得另從事非屬留職停薪事由之其他工作 112/12/25
11  中華民國111年8月19日銓敘部部法一字第11154824071號令補充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1項規定 11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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